延長假期工資咋算?春節延長工資怎么算?
延長假期工資咋算?我們不知道其實多放1天假,中國的企業就要多花200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春節期間的這些時間,工資如何發放?最主要的差異就是在于要不要區分延長假期和延遲復工,其二就是此間有沒有二倍工資?
一、關于假期加班支付工資的基本規定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ㄒ唬┌才艅趧诱哐娱L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ǘ┬菹⑷瞻才艅趧诱吖ぷ饔植荒馨才叛a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ㄈ┓ǘㄐ菁偃瞻才艅趧诱吖ぷ鞯?,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按照上述規定,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但事后能安排補休的,可以按正常情況發放工資;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但事后不能安排補休的,需要按正常工資標準的兩倍發放工資;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不管之后是否安排調休,都應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資標準的三倍工資。
要注意,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是不同的。休息日一般是指周末休息日,即周六和周日。
二、延長假期算不算法定休假日?
按照《勞動法》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13年國務院第三次修訂)的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為11日,包括春節放假3天。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關于2020年節假日安排,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正常情況下,我國春節的法定休假日只有三天,其他幾天都屬于調休。比如2020年的法定休假日是1月25日至27日,即大年初一至初三,24日、28日、29日、30日都屬于調休,并不屬于法定休假日。